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95號10樓之1

技師執業範圍

工作任務(執業範圍) 主要功能 次要功能

從事車輛與行人之交通特性、流量、事故、道路服務水準之調查、分析、研究與評估;

道路交通工程、交通安全、管制與監控系統、停車與行人交通設施之調查、研究、評估、規劃、設計、施工、監造、維護及營運;

整體性道路交通管理方案之規劃。  

執行交通調查分析 選擇適合之調查規範
擬定調查計畫
組織調查人力設備
督導調查工作執行
彙整交通調查與動態交通資訊
選擇適合之分析方法、模型
選擇、推估分析參數
研提車輛與行人之交通特性、流量、事故、道路服務水準之調查與分析報告
規劃交通系統改善方案 界定道路交通工程、交通安全、管制與監控系統、停車與行人交通設施問題
研提規畫範圍與計劃目標
蒐集相關資料、參考文獻與案例
研擬可行改善方案
選擇適合之分析方法、模型對方案進行評估與建議
研提實施計畫內容、進度並估算經費
辦理計畫管理 擬定工作進度表
指導及協調計畫工作進行
控管工作進度及成本
進行計畫品質監督查核與管理
辦理計畫變更設計
辦理交通設施營運管理與維護 回饋交通設施設計、施工及維護經驗
訂定交通設施維護手冊
訂定交通設施營運計畫
執行道路交通工程、交通安全、管制與監控系統、停車與行人交通設施之維護及營運計畫